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VC、碳酸钾、氢氧化钾、氢氧化钠产品发运装车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
一、招标条件:
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VC、碳酸钾、氢氧化钾、氢氧化钠产品发运装车业务外包项目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,项目资金来源自筹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以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。本项目需求方和签约方为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。
二、招标范围:
1、项目名称: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VC、碳酸钾、氢氧化钾、氢氧化钠产品发运装车业务外包项目
2、项目编号:RHGZ(服务)-2024-024
3、项目地点: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4、招标内容及范围:PVC、碳酸钾、氢氧化钾、氢氧化钠等产品销售装车时,承包商对装、运、卸、码等工作进行服务,主要工作为铁路运输机械化装车(包括集装箱),铁运人工装车(包括集装箱),汽运机械化装车,汽运人工装车等业务工作,具体详见招标文件。
5、服务期限:365天
注:若因项目实施所依据的事实发生根本性变化(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、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变更,需求方总体生产经营计划变更等),导致合同签订后项目无法实现或合同不需继续执行或调整作业量,需求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。
6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(1)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、服务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。
(2)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。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,扫描或复印件(必须清晰)并加盖公章。
(3)经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后,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,取消投标资格。(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,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,应附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全文)。
(4)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。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。
(5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7、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,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。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。
三、投标报名所需资料:
报名时应具备的材料及要求: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、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及法人身份证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。以上资料加盖公章。(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。)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:
1、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: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,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,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。
2、地点: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8号4号楼世通大厦11楼或通过网上报名(网上报名将所需要的文件电子扫描发至邮箱sxrhqhgs@163.com,并电话确认。)
3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,售后不退。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:
1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为2024年09月18日 上午09时30分,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8号4号楼世通大厦11楼。
2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不予受理。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:详见招标公告